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5]0011000016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目录页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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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内字[2025]0011000016号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邦高科)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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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沐邦高科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一)沐邦高科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的单晶炉由于第四季度发生退货,公司对第一季度确认的单晶炉销售收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更正了2024年第一季报、半年报及第三季报,沐邦高科就该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收入更正金额为19823.01万元,占2024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1.53%,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上述事项表明沐邦高科客户管理、收入确认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沐邦高科2024年度将募集资金以货款或工程款的形式付款后,再通过关联企业借款的形式回流到沐邦高科,沐邦高科用来归还银行借款和供应商欠款,导致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涉及金额
21920.00万元,上述事项表明,沐邦高科在募集资金管理、供应商
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沐邦高科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沐邦高科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沐邦高科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5年4月29日对沐邦高科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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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邦高科于2024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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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忠林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左欣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