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简称:吉翔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76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5月2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5月3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06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1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翔股份”)近期完成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5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首次授予权益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年5月23日
12、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1060万股
3、授予人数:11人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7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次激励计获授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序号激励对象职位划公告日股本
票数量(股)票总量的比例总额的比例
董事长、总
1杨峰200000018.87%0.39%
经理
2李立副董事长3000002.83%0.06%
副总经理、
3卢妙丽2000001.89%0.04%
财务总监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
4810000076.42%1.59%
员(8人)
合计-10600000100%2.08%
注:本表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售期
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期间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0%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30%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激励对象因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绩效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和个人绩效考核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度锂盐相关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
2022和2023年度锂盐相关业务板块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亿元
2022、2023和2024年度锂盐相关业务板块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不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低于90亿元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被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
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考核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对应的个人考核标准系数根据下表分 A、
B、C、D 四个等级: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考核标准系数1.00.80.60
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3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129号):截至 2022年 5月 23日止,贵公司实际己收到 11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股款合计人民103032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106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2432000.00元。截至2022年5月23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9123649.00元,变更后的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519123649.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6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08523649股增加至
519123649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
司173840117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34.185%。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所持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3.487%。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后(股)无限售条件股份5080506490508050649有限售条件股份4730001060000011073000合计50852364910600000519123649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
4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限制性股票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量(万股)成本(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106014977.805679.086240.752433.89624.08
上表测算信息仅为初步估计,其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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