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简称:永杉锂业公告编号:2025-06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并解除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暨权益变动跨越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杉锂业”)原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持有的公司50000000股股票于京东网络司
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成交,其中15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魏巍,成交价格为
131838000元人民币;15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王梓旭,成交价格为
137102000元人民币;10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顾斌,成交价格为
90429000元人民币;5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赵亮思,成交价格为
44896000元人民币;5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张宇,成交价格为45303000元人民币。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本次司法拍卖出具了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2025】粤0306执19875号之二、三、四、五、六)。2025年11月17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上海钢石所持公司
53516410股股票已解除质押,部分股票已解除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其中
50000000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后,上海钢石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53516410股下降至
3516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0.45%下降至0.69%,权益变动跨越5%
整数倍;上海钢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121366527股下降至71366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23.69%下降至13.93%。魏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0股增加至
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上升至2.93%;王梓旭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从0股增加至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上升至2.93%;顾斌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0股增加至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上升至1.95%;赵亮思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0股增加至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上升至0.98%;张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0股增加至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上升至0.98%。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钢石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所持公司535164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解除质押,部
分股票已解除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其中被司法拍卖的5000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
持有的公司50000000股股票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成交,其中
15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魏巍,成交价格为131838000元人民币;
15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王梓旭,成交价格为137102000元人民币;
10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顾斌,成交价格为90429000元人民币;5000000
股股票竞买人为赵亮思,成交价格为44896000元人民币;5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张宇,成交价格为45303000元人民币。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本次司法拍卖出具了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2025)粤0306执19875号之二、三、四、五、六)。2025年11月17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上海钢石所持公司
53516410股股票已解除质押,部分股票已解除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其中
50000000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权益变动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985 号 24 楼 J 室法定代表人吴军辉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82084856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2011-09-01至2031-08-31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吴军辉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上海钢石5351641010.4535164100.69上海钢石及其一致行
12136652723.697136652713.93
动人宁波炬泰
魏巍00150000002.93
王梓旭00150000002.93
顾斌00100000001.95
赵亮思0050000000.98
张宇0050000000.98
三、本次解除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前,上海钢石所持公司53516410股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部分股票被司法标记。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其涉及的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5351641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45%解除质押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3516410
剩余持股比例0.6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0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
0%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本次股份解除司法标记的情况股东名称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司法标记股份(股)8101098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15.1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8%解除司法标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3516410
剩余持股比例0.69%
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股)0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以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司法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3、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股)5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93.4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76%解除司法冻结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3516410
剩余持股比例0.69%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3516410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以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9%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