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简称:永杉锂业公告编号:2026-039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5年5月16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6.9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71839080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7183908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4.02%),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
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原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并同步调整发行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71839080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股东会审议,如后续因市场环境或监管政策等原因需要增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量等而导致本次
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5年5月16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6.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183908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3.94%,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1839080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4.02%),未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
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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