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证券简称:永杉锂业公告编号:2026-007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杉锂业”)原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44686054股股票于淘宝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司法拍卖成交,其中23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福建泓泰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225791200元人民币;6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陈玉英,成交价格为59247600元人民币;7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汪小锋,成交价格为68149600元人民币;8686054股股票竞买人为张寿春,成交价格为
86182936元人民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司法拍卖出具了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2025)浙02执883号之五之三、五、七)。2026年2月25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宁波炬泰所持公司44686054股股票已解除司法冻结,其中,8686054股股票已解除质押,
44686054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过户完成后,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67850117股下降至
23164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3.24%下降至4.52%,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71366527股下降至26680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3.93%下降至5.21%。福建泓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0股增加至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上升至4.49%;陈玉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0股增加至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上升至
1.17%;汪小锋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0股增加至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从0%上升至1.37%;张寿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从0股增加至8686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0%上升至1.70%。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炬泰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炬泰所持公司44686054股股票已解除司法冻结,其中,
8686054股股票已解除质押,44686054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炬泰持
有的公司44686054股股票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司法拍卖成交,其中
23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福建泓泰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225791200
元人民币;6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陈玉英,成交价格为59247600元人民币;7000000股股票竞买人为汪小锋,成交价格为68149600元人民币;
8686054股股票竞买人为张寿春,成交价格为86182936元人民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司法拍卖出具了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2025)浙02执883号之五之三、五、七)。2026年2月25日,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获悉,宁波炬泰所持公司44686054股股票已解除司法冻结,其中,8686054股股票已解除质押,44686054股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幢 401 室 A 区 A0667法定代表人 周顺和
注册资本15.5128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81H0L1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期限2016年2月4日至2036年2月3日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经营范围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君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
(%)
宁波炬泰6785011713.24231640634.52宁波炬泰及其一致
7136652713.93266804735.21
行动人上海钢石福建泓泰
投资有限00230000004.49公司
陈玉英0060000001.17
汪小锋0070000001.37
张寿春0086860541.70
三、本次解除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前,宁波炬泰所持公司67850117股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其涉及的质押、司法冻结相应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8686054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12.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0%解除质押时间2026年2月3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23164063
剩余持股比例4.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0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
0%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本次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涉及的另外36000000股股票已于2026年2月12日解除质押,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股份(股)44686054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以过户前持股数计算)65.8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72%
解除司法冻结时间2026年2月3日、2月13日
剩余持股数量(股)23164063
剩余持股比例4.52%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股)23164063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以过户后持股数计算)
剩余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2%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