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2页
三、附件……………………………………………………………第13-16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3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4页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5-16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6-305号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鉴证报告仅供华之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之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华之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之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6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华之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之杰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第2页共16页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明募集资金相关批复》(证监许可〔2025〕76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
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8元,共计募集资金49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8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21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
6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98.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6.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10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6月16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49700.00
第3页共16页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5283.56
二、募集资金净额44416.4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5480.81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35000.00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70.4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4006.1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银行、平安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第4页共16页发行名称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6月16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苏州华之杰电中信银行股份
讯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苏州811200101280087728814.50使用中司工业园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华捷电
股份有限公司322501997548096034002938.38使用中子有限公司苏州胥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张家港华捷电
股份有限公司11022619291002116801000.37使用中子有限公司苏州胥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捷电
苏州高新技术3709018800031499552.86使用中子有限公司产业开发区支行苏州华之杰电平安银行股份讯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苏州15777999888818已注销司吴江支行苏州华之杰电苏州银行股份讯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娄葑51392500001999已注销司支行苏州华之杰电招商银行股份讯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苏州512907145910000已注销司吴中支行苏州华之杰电宁波银行股份讯股份有限公有限公司苏州86041110000960028已注销司分行营业部
合计4006.1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公司拟通过该
第5页共16页项目完善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增强组合产品供应优势的重要举措,同时是实践公司核心技术
产业化能力、发挥生产工艺经验优势的重要途径,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涉及采购、人事等多个业务环节,每
个环节的提升均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共同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包括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共计551.96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6月16日计划进行现金计划进行现金董事会审议通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管理的金额管理的方式过日期保本型理财产2026年7月312025年7月16
35000.002025年8月1日
品日日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
2025年6月16日
时间受产产委托托品品购买起始截止归还尚未归还预计年化收利息方银名类金额日期日期日期金额益率金额行称型苏州中大大华之信额额
8000.002025-08-072026-08-078000.001.40%
杰电银存存讯股行单单
第6页共16页份有限公司苏州华之中大大杰电信额额
讯股2000.002025-08-082026-08-082000.001.40%银存存份有行单单限公司苏州华之结结中杰电构构
信1.00%-1.77
讯股性性4000.002025-08-092025-11-072025-11-0717.46
银%份有存存行限公款款司张家港华光大大捷电大额额
9000.002025-08-072026-08-079000.001.40%
子有银存存限公行单单司张家结结港华光构构
捷电大1%/1.65%/1
性性12000.002025-08-072025-11-072025-11-0748.00
子有银.75%存存限公行款款司苏州华之结结中杰电构构信
讯股性性4000.002025-11-082026-02-064000.001.77%银份有存存行限公款款司张家结结港华光构构捷电大
性性12000.002025-11-072026-02-0712000.001.60%子有银存存限公行款款司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第7页共16页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64357.75元,低于公司在《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预计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预计总投资金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金额资金金额额(万元)(万元)(万元)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
142608.5842608.5838936.44
能零部件扩产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5480.00
合计48608.5848608.5844416.4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华之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年产
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为科学布局生产场地、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第8页共16页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名称增加前增加后增加前增加后年产8650万件江苏省张家港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张家港华张家港华捷电子有
电动工具智能经济开发区区(南区)新泾西路3
捷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华之杰
零部件扩产项(南区)新泾号、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限公司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目西路3号镇孙武路1031号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协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整合公司优势资源,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年产8650万件电动工具智能零部件扩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投资项目调整前投资金额调整后投资金额
建筑工程1500.0013028.12
设备购置33078.3323714.63
设备安装调试费992.35237.15
基本预备费1778.531109.40
铺底流动资金5259.374519.29
总投资42608.5842608.58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本次调整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推进上述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报告期内,除以上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第9页共16页补充流
补流否6000.005480.005480.005480.815480.810.81100.0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动资金
合计--48608.5844416.4444416.445480.815480.81-38935.6312.3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51.96万元已全部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均为单日最高余额,额度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八)之说明
第12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0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3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0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4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0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周立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6页本复印件仅供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0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汪婷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