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
现就2025年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张圣亮,男,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至1990年9月、及1994年7月至1999年7月在河南师范大学先后担任辅导员、副教授;1999年7月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担任副教授;
2023年4月至今担任汇通控股独立董事。
(二)独立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
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本人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会情况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未亲自参会会次数张圣亮101000否5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工作,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并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良好地履行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圣亮1/13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共计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范围、审计要点、审计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及时关注审计过程,有效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与独立性。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并且在其他时间通过电话沟通、线上会议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环境、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公司股权激励、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公司战略、内部控制有效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风险的防范,规范运作,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并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股东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
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所有营运环节,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该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5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亦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置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五)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我们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
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同等或类
似规模上市公司的津贴、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激励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与决策,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均合理、有效。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审阅《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
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综上,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工作勤勉负责,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九)公司、公司董事、高管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公司董事、高管、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严格
履行了其在报告期内和前期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尽责,规范运作。2025年度共召开9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并出具相关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坚持以忠实、勤勉的精神,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2026年,我将一如既往地独立履职,加强同公司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共
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的科学、高效发挥,努力为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出更大贡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圣亮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