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先后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继续聘用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
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和沟通,督促中汇按照审计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三)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对中汇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中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三、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