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自栋)
作为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王自栋,男,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辽宁大学工学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MBA。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在辽宁省信息中心任工程师、上海万国证券(现申万宏源)沈阳公司经理,自1996年7月至
2026年2月先后任职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大连
东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辽宁东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与企业投融资管理经验。2024年7月至今任鼎信通讯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应亲自以通讯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出席次数参加董事出席方式出席次数次数次未亲自参会次数次数席次数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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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
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2025年10月27日起)认真履行职责。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候选董事的资格、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本年度,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背景优势,在董事会中切实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及专业咨询职能。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中,本人提前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深入分析各项议题,了解相关背景信息,并与其他董事充分沟通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在表决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规定程序进行审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本人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长及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沟通、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
此外,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会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提前发送给我审阅,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出席相关重要活动及其他工作等。2025年4月和8月,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在公司现场同公司董监高及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和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网外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国网和南网即将解禁的准备工作。(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了公司编制的季度监管动态汇编,以及公司传递的有关监管培训的资料,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有关独董履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2025年2月、11月本人先后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要点培训、2025年下半年上市公司关键少数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专题培
训、2025年第五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重点关
注事项专题培训,系统学习董事履职规范、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履职实务与经验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夯实了履职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3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候选人资料,并多次要求公司补充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后,认为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注公司资产减值情况
任期内由于主要客户的变动,公司库存增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如商誉、库存商品、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区域、行业和规模状况、人员的岗位职责相匹配,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
(八)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及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不断加强专业学习和行业了解,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促进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自栋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