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3人:独立董事刘文华、赵旭强和公司董事曹萼,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刘文华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
委员分别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独立性、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2024年度审
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定期报告(季报、半年报)等,发表意见并形成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情况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变更流程、审计费
1/3用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任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工作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按计划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与审计机构沟通、审阅财务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也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定价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对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严格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有效执行,并开展内部监督及风险评估,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运作,各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也得到了合理控制和防范。
2/3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