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集友股份”)拟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黄华、邹平、毕伟国、南通慧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慧源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聚药业”)50.76%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
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6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期间(即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5月21 日)公司股价、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及申万包装印刷指数(801141.SL)
的波动情况如下:
公告前第21个交易公告前最后1个交累计涨跌项目日收盘价易日收盘价幅
集友股份收盘价(元/股)9.3610.3510.58%
上证综合指数(点)4077.284090.480.32%
申万包装印刷指数(801141.SL) 3282.39 3054.13 6.95%
剔除大盘(上证综合指数)因素影
10.26%
响涨跌幅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17.53%综上,剔除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和申万包装印刷指数(801141.SL)的波动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提示性公告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达到20%,无异常波动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连续20个
交易日内较为稳定,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都佳任爱华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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