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泉州嘉德利电子材料股份公司
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泉州
嘉德利电子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情况。
(二)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1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交易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
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
操作人员未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外汇衍生品市场发生剧
烈波动或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产生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流程及风险处理程序、
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2、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基本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均基于真实基础交易,严禁脱离实体业务需求的投机交易。
3、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或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4、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公司将按照《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登记、跟踪管理,公司审计部门将按照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
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依据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是□否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否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