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证券简称:九洲药业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73342084.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171002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3358500股,即以
868351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86835152.80元(含税)。
2026年1-6月,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为110661564.95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7496717.75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50.9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及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制
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中期分红授权范围内,同意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