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杰先生、余雨航先生、董事黄国建先生组成。上述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
2025年1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体审计策略》的议案。
2025年4月1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5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年8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10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审议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工作进度与执行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工作。
2、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经营成果。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和内控制度的落实,实现公司的合规运营。
5、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指导、监督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促进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客观、独立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此页无正文,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名:
黄国建
余雨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