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9证券简称:红板科技公告编号:2026-005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582.8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17.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年 4月 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11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调整后拟投入募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金金额集资金金额年产120万平方米
219238.14205687.74163417.14
高精密电路板项目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境外购置设备和软件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
要求需以外汇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2、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固定资产、外
包服务、房屋租赁及物业和水电服务等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筹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3、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工程款项、应付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
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
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公司财务部按月统计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未置
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4.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