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582.8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17.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113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金额资金金额年产120万平方米高
219238.14205687.74163417.14
精密电路板项目三、关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7.7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582.8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417.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113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202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6年4月2日
募集资金总额177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63417.14万元
?不适用超募资金总额□适用,______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入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年产120万平方米
2.80%2029年6月
高精密电路板项目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是?否
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40350.72万元。截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尚未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故累计投入进
度暂为2.80%。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
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红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文强帖晓东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