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证券简称:巨星农牧公告编号:2026-003
债券代码:113648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8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岳良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前,主持人岳良泉先生向全体董事说明了本次紧急召开董事会的原因,其他董事对本次紧急召开董事会会议无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800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22706.60万元,相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五)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
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06.6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
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总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数量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额
1生猪养殖产能新建项目
1.1崇州林秀公猪站建设项目4157.121983.71
1.2夹江巨星甘江种猪场建设项目26972.1716257.50
1.3盐边巨星新民智慧养殖园区49654.6124367.98
小计80783.9042609.19
2养殖技术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2.1雅安巨星三江智慧化养猪园区5412.922936.54
3数字智能化建设项目
3.1巨星农牧数字智能化建设项目22000.0017000.00
补充本次实体建设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
420219.6717454.27金(注1)合计(注2)108196.8280000.00
注1:“补充本次实体建设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将专项用于补充上述本次新建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资金需求,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1.82%。注2:“生猪养殖产能新建项目”、“养殖技术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中已包含“补充本次实体建设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合计中投资总额不重复计算。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进展情况统筹安排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7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资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金额
1公猪站建设项目
1.1崇州林秀公猪站建设项目4157.121983.71
2养殖技术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2.1雅安巨星三江智慧化养猪园区5412.922936.54
3数字智能化建设项目
3.1巨星农牧数字智能化建设项目22000.0017000.00
补充本次实体建设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
4786.35786.35(注1)合计(注2)31570.0422706.60
注1:“补充本次实体建设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将专项用于补充上述本次新建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资金需求,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46%。
注2:“公猪站建设项目”、“养殖技术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中已包含“补充本次实体建设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合计中投资总额不重复计算。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进展情况统筹安排投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无变化。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岳良泉、唐春祥、苏宁、唐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岳良泉、唐春祥、苏宁、唐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岳良泉、唐春祥、苏宁、唐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运用,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编制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岳良泉、唐春祥、苏宁、唐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三次修订稿),并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三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岳良泉、唐春祥、苏宁、唐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次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巨星集团签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修订稿及二次修订稿(以下称“原协议”),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公司与巨星集团一致同意对原协议进行修订,并签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三次修订稿)》(以下称“《股份认购协议(三次修订稿)》”),原协议自《股份认购协议(三次修订稿)》签署之日终止。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岳良泉、唐春祥、苏宁、唐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