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巨星农牧 股票代码:603477
转债简称:巨星转债 转债代码:11364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暨“巨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规定和约定,以及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公司”或“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与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西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西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巨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48”,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发行人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并调整转股价格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0万手(1,000万张)。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100元。
(三)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8年4月24日。
(四)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25%、第六年3.00%。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债券发行首日 2022年4月25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六)转股期限:本次债券转股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9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0月31日至2028年4月24日止。
(七)担保事项:本次债券不提供担保。
(八)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债券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87,748,072股(扣除库存股)为基数,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9,754,961.44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根据《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本次权益分派相关日期如下: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年7月1日 2026年7月2日 2026年7月2日
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巨星转债”转股以及新增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此外,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回购库存股变为0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总数变为522,979,262股(即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865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9,754,961.44一522,979,262=0.01865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5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目前公司总股本=0.01865×522,979,262=9,753,563.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如有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三)权益分派期间暂停转股情况
根据《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 年度权益分派时“巨星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乐山
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巨星转债”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1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6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四)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巨星转债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i=(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i=(Po+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i=(Po-D+A×k)/(1+n+k);
其中:Po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1。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巨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5.24元/股。截至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24.86元/股。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2023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2元(含税)。因实施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巨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8日起由25.24元/股调整为25.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737元(含税)。因实施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巨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7日起由25.21元/股调整为25.0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6年4月21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因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巨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7日起由25.04元/股调整为24.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巨星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2.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因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将由24.86元/股调整为24.84元/股,调整过程如下:
P(调整后转股价)=Po(调整前转股价)一D(每股派送现金股利)=24.86-0.01865~24.84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因利润分配对“巨星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华西证券作为“巨星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西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巨星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暨“巨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