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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21 00:00 查看全文

科沃斯 --%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6-094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计划名称: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激励对象共 803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2674725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615%。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 行权安排: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2027 年 9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于 2024 年 11 月 7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98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21.23 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31 元/份;向 97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9.36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 20.20 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8、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77700 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9、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89600 份,公司已于 2025 年 9月 2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1、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873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296125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9 月 20 日

-2026 年 9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

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12、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 2025 年 6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50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38.24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86 元/份;向

48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5.0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

股 19.75 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13、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按照特定方式调整进行说明,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公告》。

14、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6875 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5、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 5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

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72450 份,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6、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雷云等 2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

符合《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本

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105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 1 名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行权

条件所对应的 2772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共计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253822 份。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7、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86 元/份调整为 30.94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469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1040589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2027 年 6 月 26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18、2026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王家豪等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

再符合《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丧失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3298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

1 名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

二个行权条件所对应的 32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共计注销 13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76498 份。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9、2026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803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2674725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9月 24 日-2027 年 9月 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二)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24年9月20日 2025年 6月27日

授予时行权价格 32.31元/份 31.86元/份

授予数量 1321.23万份 338.24万份

授予人数 989人 505人

(三)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1、2025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2.31 元/份调整为 31.86 元/份;

2、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2 元(含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1.86 元/份调整为 30.94 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873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2961250 份。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

共 873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296125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9 月 20 日-2026 年 9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截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 2961163 股。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803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2674725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2027 年 9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469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1040589 份。

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

共 469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1040589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2027 年 6 月 26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截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 784341 股。

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4 年 9月 2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6年 9 月 19 日届满。

(二)行权条件及达成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可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足可行权条件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可行权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告显示,公司2025年营以上市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 业收入为

第二个行权期 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19039662854.51元,长率不低于 5%。 较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22.82%。

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考核,803名激励对象考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届时 核结果为“杰出”“优秀”根据以下绩效考核结果表中对应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 及“良好”,个人行权比例的股份数量: 为100%;1名激励对象考

等级 A B+ B/B- C D 核结果为“合格”,个人行定义 杰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权比例为0%。

行权比例 1.0 1.0 1.0 0 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

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 25%。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803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2674725 份,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

三、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9 月 20 日。

2、行权人数及数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共计 803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2674725 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行权价格:30.94 元/份(调整后)。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股普通股。

6、行权安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9月24日-2027年9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

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7、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 本次可行权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数 数量占其获 数量占当前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量(万份) 授数量的比 总股本的比(万份)

例 例

董事、副总经

马建军 理、董事会秘 22.4000 5.6000 25% 0.0097%书

董事、副总经

李雁 理、财务负责 33.6000 8.4000 25% 0.0145%人

冷泠 董事 48.0000 12.0000 25% 0.0207%

李钱欢 董事 6.6800 1.6700 25% 0.0029%

徐伟强 副总经理 16.8000 4.2000 25% 0.007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 971.7025 235.6025 24% 0.4065%

他骨干员工(798 人)

首次授予合计 1099.1825 267.4725 24% 0.4615%

注:1、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 18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及 1名个人业绩未达标,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22.0475 万份,上表已剔除前述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

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总股本的 1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803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74725 份。本次行权满足《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

2、上述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80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74725 份。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示。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注

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6 年 9 月 19 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注销、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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