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6证券简称:科沃斯公告编号:2026-058
转债代码:113633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由31.86元/份调整为30.94元/份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14、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
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2024年11月7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2024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98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321.23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2.31元/份;向9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09.36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20.20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77700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5年6月16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29、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89600份,公司已于2025年9月2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1、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873人,可行权的数量为296125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20日-2026年9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12、202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于2025年8月26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2025年6月27日为授予日,向50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38.24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86元/份;向482名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155.0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19.75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13、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按照特定方式调整3进行说明,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14、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6875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2025年11月7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5、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5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72450份,公司已于2026年5月7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16、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雷云等2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105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1名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条件所对应的277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共计注销22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253822份。
17、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86元/份调整为30.94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469人,可行权的数量为1040589份。
4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
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1.86-0.92=30.94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核实后,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5本议案与委员李钱欢利益相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李
钱欢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6月26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