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复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6年1月13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展鹏科技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李国祥
2026年1月13日
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复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6年1月13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展鹏科技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王林江
2026年1月13日
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复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本公司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展鹏科技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青岛硅谷天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复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经本公司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展鹏科技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青岛硅谷天堂嘉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