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持续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经营事项的落地。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随着电踏车终端市场去库进入尾声,市场生产和销
售逐渐趋于正常化,公司业绩同比有所回升。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81.93万元,同比增长61.0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27839.59万元,同比增长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2907.41万元,同比增长3.16%。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基于公司治理的实际需求召开了4次董事会,并提请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和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主要包括各项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
程及各项内控制度等重要议案。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议流程均合规有效。
-1-董事会审议时,各董事坚持站在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立场,科学、审慎地作出各项决策。股东会召开时,广大中小投资者均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充分保障了股东权利,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的要求,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及行业态势,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及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关于各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需求,各司其职,其中审
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就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策参考。
报告期内,随着监事会及监事职位取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原监事会法定监督职权,后续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内控评估、董事及高管履职监督、关联交易等重点工作,确保治理合规有效,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管理
2025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顺利完成了定期报告及各临时-2-报告的编制及披露任务,公告内容详实、合规、准确,未出现需补充、更正的情形。
同时,公司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均强调了保密和合规意识的重要性,切实防范内幕交易。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落实公司内幕信息在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5 年度,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 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
会、股东会等渠道,持续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解答广大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三场业绩说明会,以文字互动的形式与参会投资者进行了积极交流,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环境变化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答复。此外,公司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及时答复投资者提问,回复率100%。
(六)履职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的培训安排,全体董事均参加了相关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公司董事系统了解了近期修订变化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从而实现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履职能力的提升。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6年度,董事会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常态化、体系化地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在股东-3-会的领导下,董事会将科学、高效地进行重大决策,全体董事将持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统筹领导经营管理层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围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坚持研发创新为核心、市场需求为导向,认真组织各项工作部署推进及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