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证券简称:八方股份公告编号:2025-016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6号八
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52284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540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清华先生主持。会议
1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20067 99.9198 71360 0.0527 37056 0.0275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20067 99.9198 71360 0.0527 37056 0.0275
2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20067 99.9198 70360 0.0520 38056 0.0282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20067 99.9198 70360 0.0520 38056 0.0282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11095 99.9131 79832 0.0590 37556 0.0279
36.0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9882615 99.7751 50212 0.1256 39656 0.0993
6.0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97148535 99.9081 50212 0.0516 39056 0.0403
6.0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9883215 99.7766 50212 0.1256 39056 0.0978
6.0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文新阁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39215 99.9339 50212 0.0371 39056 0.0290
6.0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39215 99.9339 50212 0.0371 39056 0.0290
6.0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
5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39215 99.9339 50212 0.0371 39056 0.0290
6.0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39215 99.9339 50212 0.0371 39056 0.0290
7.00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冯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6(%)(%)A股 135122421 99.9339 52212 0.0386 37056 0.0275
7.0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顾育中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39215 99.9339 50212 0.0371 39056 0.0290
7.0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赵陈洁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39215 99.9339 50212 0.0371 39056 0.0290
7.0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蔡金健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7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39215 99.9339 50212 0.0371 39056 0.0290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43887 99.9374 45540 0.0336 39056 0.0290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135123867 99.9226 65560 0.0484 39056 0.0290
8(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83574393.9897798324.0873375561.9230
关于确认王清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6.01186326395.3987502122.5708396562.0305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俞振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6.02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王英喆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6.03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文新阁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6.04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5关于确认张为公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9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俞玲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6.06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贺先兵先生(离任)2024年度
6.07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确认冯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7.01186386395.4294522122.6732370561.8974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顾育中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7.02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赵陈洁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
7.03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蔡金健先生(离任)2024年度
7.04186386395.4294502122.5708390561.9998
薪酬情况的议案
8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186853595.6686455402.3316390561.9998
10册资本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84851594.6436655603.3566390561.9998
11(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八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马敏英、谢嘉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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