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
回复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发来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2025年1月3日,范淑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增持金额为40700元。
本次增持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除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复。
实际控制人:汤友钱、汤秋娟、汤啸、范淑贞、汤文鸣、鲍晓华、汤娇
2025年1月7日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
回复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发来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控股股东:汤友钱
2025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