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祥和实业: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19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1页共7页第五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对下述对外投资、资产和权益处置运用等非日常

性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进行审批,并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审计确认的营业收入的5%。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审计确认的净利润的5%。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确认的净资产的5%。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确认的净利润5%。

第2页共7页(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或

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0.5%以内的关联交易。

如前款交易事项所涉金额达到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第九条总经理在拟定有关职工薪酬政策、福利制度、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负有诚信的义务,《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总经理。

第十一条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权。

第十二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在总经理劳动合同中规定。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

故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可以委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会人员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

(二)应邀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可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包括:

(一)传达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制定贯穿落实的措施、办法;

(二)公司月度经营活动分析;

(三)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弥补亏损等方案;

(五)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第3页共7页(六)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七)公司各车间、各部门负责人及分、子公司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八)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

(九)重要分、子公司负责人的述职报告;

(十)拟定公司各部门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在下述对外

投资、资产和权益处置运用等非日常性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进行审批,并授权总经理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的总资产的5%~10%。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10%,或虽比例超出前述规定但绝对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审计确认的营业收入的5%~10%,或虽比例超出前述规定但绝对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审计确认的净利润的5%~10%,或虽比例超出前述规定但绝对金额未超过100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确认

的净资产的5%~10%,或虽比例超出前述规定但绝对金额未超过1000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确认的净利润5%~10%,或虽比例超出前述规定但绝对金额未超过100万元。

如前款交易事项所涉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4页共7页第十八条超过上述第十七条规定限额的公司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须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若属于股东会审议范畴的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该等事项的有关合同和协议必须由董事长签署,或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一)总经理根据各方面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参会人员、时间、地点。

(二)总经理办公室应将会议议题、地点、时间提前两天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

式通知应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通知记录。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对研究的问题进行表决。总经理具有对相关问题的一票否决权,但应在会议纪要中阐明总经理的决策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应根据表决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相关问题的最终决策。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会议记录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存,保管期不少于十年。

(五)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形成后,总经理应指定专人落实会议决议。

(六)总经理应定期对会议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未公开事项和信息。

第四章责任及分工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应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持续的成长能力,保持公司效益和股东权益持续增长。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根据董事会或

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经营盈亏情况。

第5页共7页第二十四条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会

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重大投

资项目进展情况向董事长报告。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十六条副总经理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总经理交办或授权其进行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财务负责人的职责: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公司资金、资产运用、费用支出及签订重大合同的审批程序等内容;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编制完成公司季度、半年度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第6页共7页(七)从财务的角度,监督检查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

(八)监督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财务计划的实施;

(九)督促检查公司财务部门成本、利润等财务计划;

(十)审核公司贷款和担保事项;

(十一)初审公司分红派息的方案;

(十二)定期及不定期地就公司财务状况向总经理提供分析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十三)沟通公司与金融机构的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十四)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包括本数,“过”、“少于”、“低于”、“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由总经理组织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本规则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的修改由总经理组织拟订草案,报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