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1证券简称:韦尔股份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616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4月26日,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依据1、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第17号》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内容
1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解释第16号》《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合并母公司受影响的报表项
2023.12.312022.12.312023.12.312022.12.31
目2022.1.12022.1.1
/2023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递延所得税资产1429399.56862166.95620837.23176261.59125089.4587193.23递延所得税负债
盈余公积17626.1612508.958719.3217626.1612508.958719.32
未分配利润1412203.74852126.00610909.40158635.43112580.5078473.91
少数股东权益-430.34-2468.001208.51
所得税费用-567232.61-241329.72-51172.14-37896.22
少数股东损益2037.66-3676.5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相关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可比期
2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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