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1证券简称:豪威集团公告编号:2026-077
转债代码:113616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依据1、2026年6月1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0年12月24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二)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相关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