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1证券简称:豪威集团公告编号:2025-090
转债代码:113616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
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05)。
3、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1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3年
10月10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785名激
励对象7720000份股票期权,授予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126名激励对象12280000份股票期权。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85人调整为77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720000份相应调整为7716850份;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26人调整为207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280000份相应调整为
12270600份。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登记事宜,本次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向777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7716850份,行权价格为78.97元/份;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向207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登记股票期权12270600份,行权价格为78.97元/份。
6、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8.83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2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同意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8.83元/份调整为
78.63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8.63元/份调整为78.41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0、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激励对象已获授的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由公司注销。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0414份股票期权。
(二)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14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29800份股票期权。
3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0414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中14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29800份股票期权。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部分由公司注销,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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