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5证券简称:金石资源公告编号:2022-028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16.76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07.01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9.75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5月25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已履行的程序1、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2、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0 年 1 月 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年3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4、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4月20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3名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4.00万份。2020年4月21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5.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共向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399.20万股,预留权益32.80万股,合计
432.00万股。
6、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文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2021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7.80万份股票期权、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79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7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7.80万份。2021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
9、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1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共计817320股解锁并上市流通;2021年6月2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共计520800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1、2021年7月23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06450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12、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33元/股调整为7.95元/股,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34680股调整为1995084股,其中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确认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80股调整为7644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因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该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数量的20%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其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7644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4、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与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授予价格授予股票数量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批次授予日期(元/股)(万股)(人)
2019年激励计
2020年3月18日10.33235.2014
划首次授予
2019年激励计
2021年2月9日14.4015.001
划预留授予注:(1)2021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共计81.732万股解锁并上市流通;
(2)2021年10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0.588万股(权益分派后,数量调整为0.764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解锁数量剩余未解锁数取消解锁股票数批次解锁日期(万股)(万股)量及原因
2019年激励计划5880股,一人考
2021年5月20日81.732152.88
首次授予第一期核结果为“良好”
2019年激励计划
2022年5月25日107.01691.728-
首次授予第二期
2019年激励计划
2022年5月25日9.759.75-
预留授予第一期
注:因公司在等待期内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首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制性股票总数变更为198.74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变更为19.50万股。
二、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于2021年4月22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序号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满足的条件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
1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足解锁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激励对象未发生此情
2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解锁条件。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104322.99万元且年
3
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产量为47.23万吨,满不低于170%;或营业收入不低于90000万元且年产量不低于足解锁条件。
45万吨。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产量”指各类萤石产品(酸级萤石精粉,高品位萤石块矿以及冶金级萤石精粉)的产量。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4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均为“优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秀”,符合全额解锁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考核相关制度实件,对应限制性股票解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锁条件成就数量为
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07.016万股。
4绩效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
解除限售系数100%80%60%0%限售期的1名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售系数符合全额解锁条件,对应限制性股票解锁条
件成就数量为9.75万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对应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76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7%。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
单位:万股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已获授限制性本次可解锁限序号姓名职位数量占首次授予限制股票数量制性股票数量性股票数量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总经理、
1赵建平66.88523.409735.00%
总工程师
副董事长、常务
2王福良24.578.599535.00%
副总经理3杨晋副总经理23.2058.121835.00%
副总经理、
4戴水君23.2058.121735.00%
董事会秘书
5武灵一财务总监21.847.644035.00%
6王成良董事、总地质师21.847.644035.00%
7周惠成原副董事长20.4757.166235.00%
8应黎明副总经理20.4757.166335.00%
原董事、原副总35.00%
9沈乐平19.116.6885
经理
10徐春波副总经理17.7456.210835.00%
11胡向明副总经理13.654.777535.00%
12苏宝刚副总经理10.923.822035.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283.9299.372035.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847.644035.00%(共2人)
合计305.76107.01635.00%
注:(1)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实施完毕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上表中的股票数量已做相应调整。
(2)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春波先生、杨晋先生、应黎明先生、苏宝刚先生及胡向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苏宝刚先生及胡向明先生已被聘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日,公司副董事长周惠成、董事及副总经理沈乐平任期届满离任,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单位:万股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姓名职位预留授予限制票数量票数量性股票数量比例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
王福良19.59.7550%经理
合计19.59.7550%
注: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实施完毕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变更为19.5万股。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5月25日(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16.76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07.01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9.75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82440-1167660101478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9420968+1167660310588628总计3116034080311603408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注销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股份
登记、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注销等手续。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