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6证券简称:南都物业公告编号:2025-052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
*现金管理期限:91天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及现金管理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尽管公司选择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二)现金管理金额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现金管理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序受托方金额产品产品名称预计年预计产品收益结构是否构号名称(万类型化收益收益期限类型化安成关联元)率金额排交易
1浙商银1100结构浙商银行单位1.00%/-91天保本-否
行股份性存结构性存款1.75%/浮动
有限公款(产品代码:2.3%收益
司 EEQ25048UT) 型
2、投资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Q25048UT)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91天认购金额1100万元起息日2025年12月19日到期日2026年3月20日观察日2026年3月18日挂钩标的欧元对美元汇率
预计年化收益率1.00%/1.75%/2.3%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及现金管理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601916,该银行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11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3.71%,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