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胡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69.70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2%,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胡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830万股,占其所持
股份的比例57.73%占公司总股本的12.8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
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66.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38.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8.9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9%。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胡震先生关于办理所持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获悉胡震先生将其持有的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并已完成办理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胡震
本次解质股份1938.826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1.1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9%解质时间2023年1月10日
持股数量3169.7042
持股比例22.22%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本次质是否为限售是否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融股东名控股股押股数股(如是,注补充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资资金称东(万股)明限售类型)质押比例比例用途国泰君安证补充流
胡震是1830否否2023-1-122024-1-12券股份有限57.73%12.83%动资金公司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本次解质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押及质押押及质押占其所占公司已质押股已质押未质押股未质押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前累计质后累计质持股份总股本份中限售股份中份中限售股份中
(万股)押数量(万押数量(万比例比例股份数量冻结股股份数量冻结股股)股)(万股)份数量(万股)份数量
胡震3169.704222.22%1938.826183057.73%12.83%0000
卜春华1000.7%100100100%0.70%0000
2朗维投资696.46984.88%408.2408.258.61%2.86%0000
合计3966.17427.81%2447.0262338.258.95%16.39%000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
份累计数量为2338.2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58.9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3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
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
司利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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