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江股份”)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见2023年4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21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共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振江股份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同时,公司
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4、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5、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完成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13000000.00份。
6、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7、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15日办理完毕。8、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9、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4月24日办理完毕。
10、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根据《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六、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的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振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振风)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三个行权期2025年江苏振风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6亿元
注:激励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江苏振风在各业绩考核期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对应业绩考核期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以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江苏振风2025年度净利润为-0.03亿元(经审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公司将对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合计4466988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实际注销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为准)。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全部注销,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就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事宜并根据本次注销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振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