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合伙人数量:6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
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7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斌,201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晔,2020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余东红,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3、独立性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的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和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30日,董事会召开第四届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以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