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公告编号:2026-03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39.71亿元,2025年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高者为准)
为1.40亿元,上述两项指标均未达到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0.58万股将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84301307股减少至18379550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振江股份关于公司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
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0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袁建军
4、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5、邮箱:jznee@zjavim.com
6、邮寄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办公室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