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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振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507证券简称:振江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5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的整体经营及年度审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核实,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核实,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7148.68万元,增幅0.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40.67万元,比上年减少

37.4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1元,比上年基本每股收益减少0.36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三位委员均属于利益相关方,已按规定进行回避,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长胡震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申请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40.67万元,2025年

末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944442416.33元。

公司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184301307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552股,即1843007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剩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按上述分配方案,预计发放现金红利55290226.5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5290227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变更为239591534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

2025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

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完善。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完善。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的会计政策,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已经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独立董事意见: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5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公司预

计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谭建国、吴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发行方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5529039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

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 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大兆瓦级海上风力发电机核心部件产160000.0050000.00

业化项目

2年产20万吨风电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100000.0027700.00

铸造项目(一期)

3补充流动资金22300.0022300.00

合计282300.0010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制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发行预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对本次发行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分析,本次发行的方案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

性和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实力,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被摊薄及其影响的分析,同意其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落实好本次发行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中国证监

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含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发行方式、发

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其他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制

定、修改、批准、授权、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的所有必要

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

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回复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问题,并根据审核问询问题修改和调整并签署相关申报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如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要求、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问题以及市场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

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延期实施,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形下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反馈、备案等手续;

(6)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全权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实施;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验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结果,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11)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2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投资者的合理投资需求及公司发展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制订的《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属

实、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编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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