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思维信息,对其提供财务
资助有助于加快轨道交通产业园项目建设,实现早日投产;同时,公司能够对思
维信息生产经营、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向其提供财
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向思维信息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有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提供财
务资助按同期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35%)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以下无正文)
思维列控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韩琳
2022年9月14日
思维列控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孙景斌
陈琪陈湛
韩琳
2022年9月14日
思维列控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陈琪
韩琳韩讲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