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凡林
先生、史克通先生和宋玉惠女士,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王凡林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会计、法律、经济、行业等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5年3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第二次沟通会议,审
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管理层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事后沟通。
2、2025年4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审计计划的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共11个议案相关事项。
3、2025年8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个议案相关事项。
4、2025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了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2个议案相关事项。
5、2025年12月9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第一次沟通会议,审
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管理层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会议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了交流。
此外,审计委员会积极有效地监督内外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具体体现在:
2025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沟
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情况,并与公司审计监察部沟通讨论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年8月19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沟
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并与公司审计监察部沟通讨论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
沟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情况,并与公司审计监察部沟通讨论2025年前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讨论,最终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
2工作,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2、指导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与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沟通交流,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3、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关键事项等进行确认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内控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工作规范运行,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6、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节余募集资金补流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7、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设置。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将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四、总体评价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评估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的沟通,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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