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证券简称:欧普照明公告编号:2025-02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公司”或“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实控人”)王耀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054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8%。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后,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欧普”)、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峰岳”)、南通嵩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683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89%。
一、股东质押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耀海先生于2024年6月12日将其持有的4500万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6.04%)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028号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王耀海先生就上述股份质押办理展期的通知,已办理相关质押展期手续。
二、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占其占公是否质押本次质是否所持司总股东为控是否补质押质押到期展期后到质权融资押股数为限股份股本名称股股充质押起始日日期日人资金(万股)售股比例比例东用途
(%)(%)
1中信
用于证券王耀实业
是4500否否2024/6/122025/6/122027/6/12股份36.876.04
海投资、有限经营公司本次被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控人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欧普、上海峰岳、南通嵩岳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未质已质押押股股份情份情况况已已未未质质质质占其所押押押押本次质押展期本次质押展占公司总持股数量持股比持股份股股股股
股东名称%前累计质押数期后累计质股本比例(股)例()比例份份份份量(股)押数量(股)%(%)()中中中中限冻限冻售结售结股股股股份份份份数数数数量量量量
中山欧普34821428646.73%12330000012330000035.4116.550000
王耀海12205499416.38%450000004500000036.876.040000
马秀慧11862495615.92%0.000.000.000.000000
上海峰岳225179003.02%0.000.000.000.000000
南通嵩岳145600001.95%0.000.000.000.000000
合计62597213684.01%16830000016830000026.8922.5900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
2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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