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独立董事赵贺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5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结合
目前日常业务经营情况以及2026年度业务发展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贺春王维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