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朱玉杰已离任)
本人作为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2025年3月12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在公司及分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朱玉杰,1969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经济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学术主任,教育部金融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不良资产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协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成长与经济安全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现任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秦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1次,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作为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进行决策所需的具体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人对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认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1次,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在会议前,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提供的
关联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合理,符合互惠互利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与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了
解中小股东关注的事项,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就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治理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全面及时地提供所需资料,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交易事项。我认为,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变
更或豁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续聘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本人重点关注了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特此报告。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朱玉杰
日期: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