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48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以书面、
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26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戴文军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彭浩回避本议案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彭浩回避本议案表决。(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持有的内蒙古塞飞亚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飞亚”)24.1661%股权以8458.14万元交易价格转让给驭唐控股(湖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驭唐集团”),驭唐集团控股股东上海驭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塞飞亚股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各项审批、备案、登记、交割等必要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