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绝味 公告编号:2026-06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2026年8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
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上海聚成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795180034.32
2上海慧功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2439008.13
3上海成广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8842802.79
4上海福博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979602.54
5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88000651.45
6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60860001.00
北京禧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禧悦
754500000.90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唐颖50007500.8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丰三年
939999010.66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科
1033033000.55
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前十大股东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决议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