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8证券简称:锦泓集团公告编号:2026-004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307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07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307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分配情况及股份支付费用等事项进行调整修订。
3、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二次修订稿)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8、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泓集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9、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和数量的情况说明》,公司在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之前,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60名调整为58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6.25万股调整为299.75万股。
2023年9月6日公司完成58名激励对象的299.7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11、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4日完成5名激励对象的76.9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12、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4年3月21日完成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1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工作。
13、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4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74.7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9月25日完成74.77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流通上市。
14、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36元/股调整为4.10元/股。
15、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3.0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1月14日完成了23.07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流通上市。
16、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63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7、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10元/股调整为3.79元/股。
18、2025年6月4日,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的实施工作,共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的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19、2025年6月26日,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实施工作,共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的21.63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39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3.855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9月19日完成了63.85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流通上市。
21、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3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2、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3.07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授予后剩余限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批次授予日期制性股票数量(元/股)(万股)(人)(万股)
首次授予2023年5月22日4.36299.755876.90
预留授予2023年10月13日4.3676.9050.00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2024年9月2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47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解除747750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1月14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5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解除230700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9月1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39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解除638550股限制性股票。(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30700股限制性股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明确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共计2307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售期届满的说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3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4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2月4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2月3日。三、本次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W[2025]A145号《审计报告》,公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系数,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东的净利润为306261214.96所示:元;公司2024年度股份支付费用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为10892105.66元,扣除股份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系数100%系数60%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第一个解除2023年净利润值2023年净利润值不东净利润为317153320.62元,限售期不低于2.07亿元低于1.77亿元
第二个解除 2024 年净利润值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A,公司层面
——
限售期不低于3.06亿元解除系数为100%。
第三个解除2025年净利润值
——
限售期不低于4.46亿元
注: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
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对应不同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具体如下: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名,目考核结果 S A B C D 前在职 5 名,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100% 0% “B”及以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
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
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四、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30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除占其获授剩余未解除获授的预留限售的限制预留限制限售的预留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性股票数量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万股)比例(%)数量(万股)
陶为民董事14.404.32305.76
CHANG SEWON 副总经理、
40.0012.003016.00(张世源)财务总监
简名伟副总经理12.003.60304.8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2人)10.503.15304.20
总计76.9023.073030.76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1月19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30700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类别本次变动数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5087000.44-23070012780000.37
无限售条件股份34384328499.5623070034407398499.63
总计345351984100.000345351984100.00
注:上述“变动前”股份为公司截至2026年1月13日的股本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已于2026年1月6日出具《关于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