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若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现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层面业
绩未满足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净利润为2.22亿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4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9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9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即实施完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公司将于会议召开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等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文件。公司还确认,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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