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审阅和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原因于近日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补选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情况后,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目前汪晓东先生还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益智夏维剑蔡卫华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