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9证券简称:立霸股份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霸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立霸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卢凤仙6903904925.92
2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881331922.08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3134400005.05
合伙)
4蒋达伟117899044.43
5常鑫民30528801.15
6谈翼鹏16200000.61
7罗俊武15575480.58
8朱大建14763760.559邹本新14441000.54
10赵志伟12420000.47
注:2023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266327839股。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10大股东与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