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意见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郭军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同意郭军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杨红帆、沈文文、谢欣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