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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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为深入贯彻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获得感,编制公司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2026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巩固碘造影剂优势地位,拓展非碘造影剂产品布局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来在医药领域的持续深耕,已形成以造影剂业务为核心,以喹诺酮、CDMO 业务为重要补充,覆盖中间体、原料药及制剂环节的一体化产业链布局,并积极推进国内国际市场协同发展的医药制造体系。2016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整体保持增长态势,上市以来持续提升经营规模。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4亿元,同比增长1.18%,经营业绩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围绕“国内+国际”、“原料+制剂”战略,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动产品研发注册、市场开拓、产线认证等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产品研发及注册方面,公司钆塞酸二钠注射液、钆特醇注射液和钆布醇注射液产品已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审评阶段。公司在巩固碘造影剂领域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非碘造影剂产品布局,进一步完善造影剂产品体系。
产能利用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上海司太立制剂车间产能布局,结合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产线特点,加快新产线产能导入及释放,逐步发挥新产线在生产效率、质量控制及供应保障方面的优势,并合理安排新老产线协同生产,保障制剂产品稳定供应。此外,2026年上半年,子公司海神制药200吨碘帕醇原料药车间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过国内 GMP 现场检查,进一步夯实公司造影剂原料药产能基础,提升核心产品供应能力。
国内市场拓展方面,2026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碘佛醇产品在京津冀 3+N联盟及其他区域采购项目中的市场覆盖,截至2026年上半年,碘佛醇产品已在河北、山东、天津、辽宁、新疆、湖北、海南、贵州、陕西、四川、重庆、西藏
等地区进入执行阶段,进一步扩大公司碘造影剂产品市场覆盖范围。非碘造影剂领域,2026年4月,公司钆喷酸葡胺注射液在浙江省采中选,进一步丰富公司造影剂产品结构。
海外市场制剂进展方面,公司大容量注射剂车间及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已完成EU GMP 现场检查,目前处于检查结果确认阶段,后续将根据检查报告及相关要求推进认证工作。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海外市场开拓,巴基斯坦、印度、肯尼亚、尼日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已实现产品销售。原料药(API)方面,碘帕醇、碘海醇等产品已开展美国市场准入相关准备工作。整体来看,公司持续推进规范市场准入,加快拓展海外新兴市场,推动国际化业务布局不断深化。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实施稳定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发布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2026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注重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让广大投资者切实分享到公司发展成果。
三、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优化公告编制与披露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保障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发布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26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份,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各类投资者公平、及时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6年上半年,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1次,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开展互动交流;建立 e互动定期回复机制,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同时,结合资本市场需求,通过路演、反路演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主动增进与资本市场的沟通联系,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及发展战略的认知,持续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治理机制,持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制度根基,确保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为实现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完善履职保障机制,构建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联动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6年上半年,召开董事会会议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股东会2次,
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审议通过,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决议落实和跟踪,向董事会定期汇报决议落实情况。
2026年下半年,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变化,继续强化审计委员会的职能,确保公司治理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
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
公司积极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治理等相关法规培训,不断提升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专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顺畅履行职责。
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独立董事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全力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正向价值,持续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