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太立”“公司”)为深入贯彻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信心与获得感,制订了《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
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公司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质增效促发展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来在医药领域深耕细作,已形成以造影剂、喹诺酮、CDMO为主业,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国内、国际两翼齐飞的医药上市企业。公司营业收入自上市以来连续保持正向增长,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46亿元,继续维持业绩的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能利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及体系认证等方面,成效显著。
在产能利用方面,由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400吨碘海醇、200 吨碘帕醇项目”已建成投产,其中碘海醇车间已通过国内 GMP 符合性检查,并通过欧盟及日本 GMP 检查,碘帕醇车间已通过欧盟 GMP 检查;由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00吨碘佛醇、5吨钆贝葡胺造影剂原料药项目”已完成试生产备案,其中碘佛醇车间正在同步推进国内 GMP 符合性检查及欧盟 GMP 检查工作。同时,公司基于原十八车间、十三车间(东)进行技改,自筹资金建成“年产 70 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用于共线生产碘佛醇及碘美普尔原料药,其中碘美普尔已通过国内 GMP 符合性检查。上海司太立新制剂车间报告期内完成碘海醇30的场地变更工作,并在2026年一季度完成碘克沙醇制剂的场地变更工作。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继续推进国内外的客户开发工作。公司主营造影剂业务2025年度销售同比增长超20%。
在产品研发及体系认证方面,2025年,公司制剂产品碘普罗胺注射液、钆喷酸葡胺注射液分别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并视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原料药瑞加诺生、碘普罗胺、钆喷酸葡胺获得中国 NMPA 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2026年,围绕“国内+国际”、“原料+制剂”战略,公司将继续推进产能利
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及体系认证工作,提升经营效率。
在产能利用方面,公司重点推进“年产 1550 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碘普罗胺车间、江西300吨碘佛醇车间等已建成产能的法规认证工作,尽快实现商业化生产,丰富公司原料药产品矩阵,为公司制剂产品市场开拓提供原料保障,提升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各环节的产能利用率,支撑公司销售增长,通过全产业链及规模效应实现效益提升。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继续推进国内外的客户开发工作。在国内,借助集采品种接续、非集采品种省集采、新一轮国家集采等政策契机,推动公司制剂业务持续增长;在国际,加快重点市场的产品注册与认证进程,深化与国际客户的战略合作,提升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市场份额。
在产品研发及体系认证工作方面,2026年,有序推进碘造影剂产品的补充申请、磁共振造影剂、超声造影剂在研产品的研发、注册工作。上海制剂工厂重点推进欧盟 EU-GMP 认证工作,各原料药工厂重点推进已建成原料药车间的国内GMP 符合性认证、欧盟 EU-GMP 及其他国家的体系认证工作,推动实现商业化生产落地。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派发现金股利7.01亿元(含2025年年度分红),股东回报持续增厚,让投资者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2025年8月,公司继续执行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度,公司每10股派送现金股
利为3.00(含税)(含中期分红),共计分配股利131522964.30元,该项分配方案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后实施。
2026年度,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并兼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前提下,继续推进年度
分红、中期分红,回报投资者。
三、保持高质量信息披露,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持续优化公告编制与披露的工作机制,高效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提升公告的可读性和易懂性,确保所有股东公正平等地获得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发布定期报告3份和临时公告59份,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有效。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准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分享产品及市场规划等重要信息;注重投资者日常沟通,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接收投资者电子邮件,及时关注上证 e 互动平台提问,确保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
四、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治理机制,持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制度根基,确保常态长效。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监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2次,所有议案
均顺利审议通过,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决议落实和跟踪,向董事会定期汇报决议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为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修订公司章程。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提请股备注序号治理制度名称类型东会审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定是2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是
3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是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
4修订是
则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是
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7制定是
管理制度
8总经理工作细则制定否
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制定否
10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否
11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12修订否
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13修订否
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4修订否
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
15修订否
则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度》更名为现制度名称,
16修订否制度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废止。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17修订否
资金占用的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18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修订否
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19制定否
管理制度
2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否
21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否
2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否
23重大消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24修订否
任追究制度
25子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否
2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定否
上述修订的制度中,1-7项制度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2026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规范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推进《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修订/制定工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
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通过邮件、工作联系群等多种途径及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高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专职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提升经营效率和效益、坚持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切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积极向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