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证券简称:司太立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现场结合线上方式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456026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1.568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健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郭军锋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675542 99.0643 837844 0.8860 46880 0.0497
2、议案名称: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645782 99.0329 870644 0.9207 43840 0.04643、议案名称:3.01取消监事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563402 98.9457 937024 0.9909 59840 0.0634
4、议案名称:3.02调整董事会人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622482 99.0082 889944 0.9411 47840 0.0507
5、议案名称:3.03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591882 98.9759 918744 0.9715 49640 0.0526
6、议案名称:4.01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680142 99.0692 828544 0.8762 51580 0.0546
7、议案名称:4.02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679942 99.0690 828544 0.8762 51780 0.0548
8、议案名称:4.03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243682 98.6076 1273404 1.3466 43180 0.0458
9、议案名称:4.0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237682 98.6013 1272904 1.3461 49680 0.0526
10、议案名称:4.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712042 99.1029 805944 0.8523 42280 0.044811、 议案名称:4.06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249362 98.6136 1273404 1.3466 37500 0.0398
12、议案名称:4.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93683042 99.0723 858744 0.9081 18480 0.019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表决通过,其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寰、王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